诺玛赞同地笑起来,发出“咯咯”的声音,我也跟着她笑。“那个老家伙堪称艺术家。”
我无奈而又不得不敬佩地摇摇头,听她继续说道:“他真是天才!他把证据转到他想让你看到的那面。比如桌子,泰森愚蠢地在上面留下了他的爪子,可你以为他死定了?没有,麦克斯韦尔·戴维斯跟我们说,他的指纹应该留在客厅的那张桌子上。泰森来的时候总会到那里坐着,所以,他坐在桌边把手放在桌子上是很正常的。”
我叹了口气:“他也实在太愚蠢了,为什么他不戴手套呢?”
“啊,他戴了!”诺玛为那个笨男人辩护说,“可是他不得不把手套脱一下,因为——”她张着嘴,瞪大眼睛看着我,可能以为我会淡然一笑,然后满不在乎地耸一耸肩膀。
“多谢,诺玛,”我站起来,怒吼道,“这就是我想知道的!”
我冲她走过去,恨不能用手掐住她的脖子,却看到她把手伸进半开的抽屉。然后,我惊讶地瞪大眼睛,看到了一支乌黑的德国手枪——那枪眼正对着我自己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