二、墨子的哲学思想
墨子的思想代表了当时平民阶层和手工业者的利益。他针对当时存在的社会政治问题,提出“兼爱”、“非攻”、“尚贤”、“尚同”、“节用”、“节葬”、“非乐”、“非命”等主张。其中“兼爱”、“尚贤”、“节葬”、“非命”是直接针对儒家的爱有等差、世卿世禄、厚葬久丧和富贵在天而来的。他否定儒家鼓吹的“天命”思想,说“命”是统治阶级捏造出来欺骗穷人和老实人的,“有命则富而可贫,无命则贫而可富”[4],强调富贵贫贱的形成不是命定而是决定于人主观的“强力而为”,“强必贵,不强必贱”,“强必富,不强必贫”,这就从理论上否定了儒家“富贵在天”的天命学说。墨子否定天命,但提倡“天志”、“明鬼”。在墨子看来,“天志”——天的意志是衡量一切言行是非的尺度,是人类社会最高的法则;而鬼神,则是帮助天赏善罚暴的超自然的监督力量。所以他极力推崇“顺乎天之志”,希望大家都能做到“兼相爱,交相利”[5](这是天最支持的),同时通过“明乎鬼神之能”,让鬼神成为赏善罚暴的监督。墨子学说中“天志”的“天”,“明鬼”中的“鬼”,对于人的活动来说,都不是命定的必然,而是为了推行他的学说顺手捡起的一根传统的现成的杠杆,因此它与儒家天命观念下宗教化的鬼神是有区别的。墨子学说中的“天”和“鬼”是平等的神,是有“义理”的神,是一种平等、平均思想的幻想。这也是它进步意义的所在。